- 弗罗斯特诗全集(汉译世界文学名著丛书)
- (美)弗罗斯特
- 1134字
- 2025-03-05 09:10:39
二
在那漫长的20年中,弗罗斯特当过记者、农夫和教师。他妻子埃莉诺·怀特是他的中学同学。他俩于1892年中学毕业,1895年结婚。此后,弗罗斯特在哈佛大学就学两年,研修德语、希腊语、拉丁语、哲学和英语写作等课程。他于1899年肄业离开哈佛,来到他祖父为他在新罕布什尔州买下的一座农场,然后与妻子及四个孩子在那里生活了13个年头。那些日子对弗罗斯特来说是灰暗的、忧郁的,他甚至想到过自杀。但正是在那些日子里,弗罗斯特开始亲近乡村景色和自然风光。他重新提笔写诗。尤其是在1906年至1907年期间,他写出了后来收在《波士顿以北》(1914)和《山间低地》(1916)里的一些重要诗篇。1912年,弗罗斯特决定全身心投入创作,他卖掉了经营多年的农场,辞掉了在州立师范学校的教职,携妻带子远渡重洋,移居到了英国。
1913年,弗罗斯特在伦敦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诗集《少年的心愿》。他简洁朴实的诗行和诗中寓意深刻的哲理立刻赢得了诗人和评论家的好评,叶芝读过《少年的心愿》之后对庞德说:“这是很久以来在美国写出的最好的诗。”但如果说《少年的心愿》激起了评论家们的热情,那紧接着出版的《波士顿以北》可以说是让评论家和读者都如痴如迷。在20世纪各种流派竞相标新立异、驳杂纷陈的欧美诗坛上,弗罗斯特的诗可以说是清风甘露,令人耳目一新,耐人细细玩味。评论家们从各个角度赞誉他的诗篇。但弗罗斯特对自己的成功之路有非常清楚的认识,他在1913年11月5日致一位朋友的信中说:“须时时记住一个值得记住的事实——这世上有种叫‘被评出来’的成功。那是靠不住的,是由少数自以为懂行的评论家炒作出来的。真要成为一名靠自己的诗作而成功的诗人,我必须跳出那个圈子,去贴近成千上万买我书读我诗的普通读者……我要成为一名雅俗共赏的诗人。我绝不会因成为那帮评论家的‘鱼子酱’而沾沾自喜。”
1915年,在英国侨居了三年之久的弗罗斯特,这位离开美国时默默无闻的人,载誉归国,成为了“美国诗歌新潮流”的领袖。美国开始印行并出版他的诗。他开始稳步成为享有世界声誉并深受读者欢迎的美国第一流诗人。他1923年出版的《新罕布什尔》、1930年出版的《诗合集》、1936年出版的《山外有山》和1942年出版的《见证树》分别获得1924、1931、1937和1943年度的普利策诗歌奖。
在返回美国后的40年间,他凭长期不懈的追求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诗歌艺术风格,赢得了大洋两岸成千上万读者的心。他一生获得过多种荣誉,包括牛津、剑桥和哈佛等40多所大学授予他的荣誉学位,但最特殊的荣誉是1961年应肯尼迪总统邀请在其总统就职典礼上朗诵诗篇。虽然凛冽的寒风和炫目的阳光使他未能当场朗读为此专门写的一首长达78行的诗,而是即席背诵了他早期的那首《彻底奉献》,但典礼后他派人送去了那首名为《为肯尼迪总统的就职典礼而作》的诗稿。他在那首诗中预言,美国将迎来“一个诗和力量的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