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刑法与披萨

刑法与披萨有什么关系呢?

比如说意大利的贝卡利亚写了一本《犯罪与刑罚》,几乎是全世界最有名的一本刑法书,而贝卡利亚本人大概率经常吃披萨,这就是披萨对于刑法学的一大贡献。

上次看到一个公众号写了一篇吐槽贝卡利亚这本书的书评,说不知道为什么贝卡利亚这本这么牛,照他的看法,逻辑论证非常弱,换句话说C刊编辑看了都摇头都不给你写回复的那种(这句话我是自己给这个书评转换的)。因为笔者本人是贝卡利亚的粉丝,所以看了就有点生气,但还是憋住了,只是在留言里表达了这样的意思,这本书的伟大之处在于思想而不是论证。

在德国,有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这里的人真的很爱吃披萨,我估计搞不好比意大利人还爱吃,外卖app里百分之八十都是披萨外卖。但是有一些意大利人开的披萨店,拒绝提供夏威夷披萨,因为他们觉得这就不是披萨。笔者本人其实很喜欢吃夏威夷披萨,也很喜欢意大利人。古罗马掌管披萨制作工艺的神,不知道会不会看到这些被消费主义污染的夏威夷披萨胃口的灵魂,为其祷告,披萨的好或者善,这是神的问题,不是笔者的问题,大概率也不是大多数人的问题。

ps:上次去维尔茨堡开会,team social去了一家披萨店,盲点了一个夏威夷披萨,结果被告知需要99欧(其他口味只需要10多欧),后来才发现这是一家“原教旨”的意大利土著开在德国的意大利餐厅,当时有个小小的INFJ绿老头在当场轻轻地碎掉了....

02-刑法与佛法

在德国医疗刑法研究领域,通常是刑法学科、医学学科同时兼具伦理学视角,在德国主要是以宗教伦理为主要的,即基督教伦理。那么,如果在中国去研究医疗刑法,是否也可以从宗教伦理出发,即从中国信奉人数较多的佛教的伦理角度,个人认为是可以的。

在谈论堕胎时,在美国的堕胎案判决在中国甚至闹得沸沸扬扬,这里面有深层的意识形态问题,可以看到一系列国内知识精英或商业精英都高举个人主义大旗,从女性主义出发,主张女性有怀孕的自由也有堕胎自由。而在德国,如果非法堕胎的话,会承担刑事责任(《德国刑法典》第218条),里面有对尊重胎儿生命的考虑,而不是单一的考虑怀孕女性的权利,这里也存在基督教的宗教伦理角度的考虑。在第218a条也规定了哪些堕胎行为是不违法的,即孕妇经咨询后有证据表明继续妊娠将损害孕妇本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导致孕妇本人产生严重的身体伤害或者精神伤害。

从佛教角度来看,胎儿也属于生灵,堕胎属于杀生,且是比较严重的杀生,从这种伦理来说,堕胎就是极不道德的行为。但是目前法学研究领域一般是不能去引用宗教伦理的观点的,这个就比较遗憾,比较神奇的是,尽管佛教信众在中国是非常多了,高达几亿,但多是相当功利地去求神拜佛,最终还是求个福田,很少有人真的去参悟佛学道理也并不太多理解佛教角度的宗教伦理,而法学对于唯心理论的排斥也稍显狭隘,事实上,假如用佛学理论去解释关于生命的意义,还是可以说出很多东西来,而不只是基于目前有限的理论依据。

笔者个人是支持对堕胎进行一定比例的限制,超出孕周12周的话,应对此行为作出一定的否定性评价而不是放任不管。不应从宣扬个人自由的角度将控制堕胎任意解释为将女性作为生育机器,而进行过于戏剧甚至悲剧化的政治宣誓,而是应从多种伦理角度去讨论生命的本质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