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
巨大的闷响,炸进酒鬼们兴致缺缺的耳蜗。
犹如平地激起的轰雷,惊醒了他们昏沉的意识:
“谁他妈——”
有人刚要骂街,却又听到了一声清脆的击掌,像是闷雷劈中了枯木:
“啪!”
他们着眼吧台,看到那个可笑的流浪汉,再次击响了木桌:
“砰砰、啪!”
“砰砰、啪!”
“砰砰、啪!”
酒鬼们生于乡镇,哪会懂得什么音律。
但奇怪的是,明明没有其他点缀,只是单纯敲击两次桌子、再合手拍掌,仅此而已。
这简单却又明快的节奏,周而复始的回荡在耳边。
居然有那么点被引诱的意味,要让他们跟着一起敲桌拍掌似的……
“这是什么戏法!?”
酒鬼们按捺着自己的手掌,强忍跟风的冲动。
却全然忘记了嘲笑,没意识到自己陷入进节奏当中。
唐奇知道目的达成了——
作为网络歌曲预制菜的创作者,他当然清楚音乐并无好坏之分。
但它具有功能性,也区分受众。
协奏曲固然浩大恢弘,却未必适合忙碌一天,只想酗酒吹嘘的普罗大众。
但给他们一些简单的节奏型,帮助他们放空大脑。
兴致一高,双手就会跟着乐此不疲——
酒鬼们要面子,吧台里的小丫头却不管这些。
她只觉得这个节奏不复杂,自己似乎也能打出来。
恍然不觉被带进去,跟着敲桌拍掌。
“砰砰、啪!”
“砰砰、啪!”
两人拍出的节奏产生了共振,比唐奇独奏时要响亮的多。
回荡在愈发静默的酒馆,让闷雷似要破土而出。
‘节奏’本就扎根在血液里,如与生俱来的本能,更何况它并不复杂。
有了第一个人跟从,很快就会有第二人、第三人……
“他妈的,还挺有意思。”
听着‘雷声’渐响,豺狗忍不住放下酒杯,瘪嘴嘟囔,转身冲着唐奇喊道,
“但如果觉得只敲桌子就算卖艺,恐怕还是卖钩子更适合你!”
“闭嘴,豺狗。”他身旁的黑蛇也被‘雷声’震醒。
“老大?”
豺狗手足无措,但他恐惧黑蛇。
正要解释,却看到黑蛇眉眼锐利,正瞧着吧台上的凯瑟琳——
她好像也被这节奏带了进去,轻轻跟着酒鬼们击打节奏。
于是黑蛇也跟着拍桌、鼓掌。
“不就是拍桌子而已……”
豺狗咬牙冷啐,
“还能有什么花样?等一开口,还不是要跟着扫兴。”
不会有人愿意听那些老掉牙的奉承、吹嘘。
唐奇也心知肚明——
这份简单的鼓声,完美执行了它的任务。
吸引住酒鬼的目光,抬升了酒馆气氛。
却不可能得到认可。
一首能收获掌声的歌谣,只凭前奏可不够。
它需要真正走入听众的内心——
而学院里那些为达官贵胄服务的歌曲,歌词内容无非是歌功颂德、情艳风流。
酒鬼们不会共鸣这些。
能让这些劳苦一年,却被地主剥削的农夫们感同身受的,只会有一个题材——
他们的生活。
于是,当酒馆又一次连绵起,简陋而激昂的‘鼓声’时。
唐奇扬声唱道:
“当他们歌颂过去的时候,是谁在为明天拼搏?
在他们锦衣玉食的今晚,是谁在被金钱胁迫?
这世道太让人难过——
让有钱的闯祸,没钱的背锅!”
他的主歌与节奏一样简单,就像是随意哼唱出的旋律。
但旋律无所谓随意。
重要的是好记。
要朗朗上口,让听众都能跟着哼唱。
学院不教这些,前身也只会用鲁特琴弹奏蹩脚的宫廷小曲。
但预制菜制作者唐奇,对这类旋律简直信手拈来。
至于歌词,就用最熟悉的通用语。
不必点名道姓。
酒鬼们听得懂谁在歌颂过去,谁在锦衣玉食。
“新的国家升起,旧的王朝坠落;
请让神明诉说,谁在为原野蹉跎?”
梅尔领主合法享有星梅镇的土地,但他绝不会亲自下乡开垦荒田。
于是他划分出最肥沃的田地,建立了果园,让手下的农奴种出了成色最好的星梅。
再将剩余的田地承包给自由农,收取他们的租金,把多余的作物低价回收——
这里三山环绕,与世隔绝。
想离开村镇,就要跨过危险的晨暮森林。
诡谲的地貌变化与野外、乃至亡灵生物,能轻松剿灭一支整编的,没有施法者的冒险小队。
偶尔会有像唐奇一样的幸运儿幸免遇难。
但往往不会是商队。
所以农夫们手里有货,却卖不出去。
至于好处尽收的领主,当然不会冒着危险折返两地。
他只要在龙金城的别墅中举办舞会,享受清福,再让手下的商队跑东跑西,每年都会有源源不断的金币钻进他的金库……
那些真正将心血都埋进这片土地的人,换来的只是堪堪平衡的收支。
谁是这里的主人?
但是谁在这片土地上蹉跎?
“是我、是我!”
唐奇饿了太久,也渴了太久,以至于嗓音都有些沙哑。
可舞台已经搭好,他绝不能怯场。
哪怕要撕裂声带,他也要放声高歌,
“别拿终将食言的承诺蒙蔽自我,
别对老子的劳动强取豪夺——
抄起你的锄头,哪怕杀人放火;
昂起你的脑袋,就算喉咙喊破!
去他妈的英雄,去他妈的传说;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
敲打节奏的矮人痛饮梅酒,忍不住拍案而起。
他出身山地,永远受不了贵族们的繁文缛节,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冒险者发酒疯可不会管谁付自己佣金。
但豺狗却连忙压下矮人同伴的肩膀,又惊又怕:
“碎石你疯了?那可是我们的雇主!”
黑蛇伸了个懒腰,向后仰卧,紧贴角落的墙壁:
“雇主在龙金城听不到,觉得不爽,骂一骂又怎样。
我们是拿钱的佣兵,不是乞怜的狗。”
他们要真那么忠诚,又怎么可能在夜晚执勤的时间,跑到酒馆酗酒?
豺狗仍然不放心,匆匆环顾四周。
却发现自己这个角落根本无人在意。
唐奇的‘歌谣’简陋,但简陋的好处就是易学。
当他重复到第二遍时,已经有人跟唱起了曲调。
平日他们对领主不满,却不会明着声张。
可今夜风雨交加,将酒鬼们圈在了这方寸之间。
他们本就醉生梦死。
只要明天还没到来。
就还能假装活在梦里。
没有人在乎梦话。
喝醉就不怕口出狂言。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诗人,你简直是个妈生的天才!”
“凯瑟琳,再来三杯星梅酒,哦,还有我最喜欢的土豆泥,今晚我要睡在这里!”
“奶奶,我想你了……”
在欢呼与碰杯之间,他们只觉得尽兴。
以至于已经没人在乎这首歌谣的作者。
更没人在乎他此前的笑话。
他们只希望,这个夜晚可以更漫长一些。
毕竟,当天际线亮起那抹鱼肚白的时候。
他们还要忘记现在,从梦里醒来呢。
于是唐奇闲下来,便轻咳着休息,发出气泡音:“额额额……”
这能按摩自己疼痛的喉咙。
一份托盘摆在了他的眼前。
搁置着冷硬的黑面包、炖豆子、与一杯果香扑鼻,闪烁少许荧光的梅酒。
他缓缓抬眼,对上了凯瑟琳明媚的眸子。
听她说:
“辛苦了,要吃些东西吗?”
尊重需要自己挣来。
他是诗人,不是乞丐。
这是酬劳,不是施舍。
“当然,谢谢。”
唐奇点点头,却意外瞧见了凯瑟琳身旁的小姑娘。
那是第一个跟着他敲打节拍的听众。
少女还沉浸在歌谣里,举起小拳头,大声模仿着: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凯瑟琳伸出手指,狠狠敲上她的脑袋:
“不要学脏话!”
少女吃痛捂头:
“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