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去你的传说

“砰、砰!”

巨大的闷响,炸进酒鬼们兴致缺缺的耳蜗。

犹如平地激起的轰雷,惊醒了他们昏沉的意识:

“谁他妈——”

有人刚要骂街,却又听到了一声清脆的击掌,像是闷雷劈中了枯木:

“啪!”

他们着眼吧台,看到那个可笑的流浪汉,再次击响了木桌:

“砰砰、啪!”

“砰砰、啪!”

“砰砰、啪!”

酒鬼们生于乡镇,哪会懂得什么音律。

但奇怪的是,明明没有其他点缀,只是单纯敲击两次桌子、再合手拍掌,仅此而已。

这简单却又明快的节奏,周而复始的回荡在耳边。

居然有那么点被引诱的意味,要让他们跟着一起敲桌拍掌似的……

“这是什么戏法!?”

酒鬼们按捺着自己的手掌,强忍跟风的冲动。

却全然忘记了嘲笑,没意识到自己陷入进节奏当中。

唐奇知道目的达成了——

作为网络歌曲预制菜的创作者,他当然清楚音乐并无好坏之分。

但它具有功能性,也区分受众。

协奏曲固然浩大恢弘,却未必适合忙碌一天,只想酗酒吹嘘的普罗大众。

但给他们一些简单的节奏型,帮助他们放空大脑。

兴致一高,双手就会跟着乐此不疲——

酒鬼们要面子,吧台里的小丫头却不管这些。

她只觉得这个节奏不复杂,自己似乎也能打出来。

恍然不觉被带进去,跟着敲桌拍掌。

“砰砰、啪!”

“砰砰、啪!”

两人拍出的节奏产生了共振,比唐奇独奏时要响亮的多。

回荡在愈发静默的酒馆,让闷雷似要破土而出。

‘节奏’本就扎根在血液里,如与生俱来的本能,更何况它并不复杂。

有了第一个人跟从,很快就会有第二人、第三人……

“他妈的,还挺有意思。”

听着‘雷声’渐响,豺狗忍不住放下酒杯,瘪嘴嘟囔,转身冲着唐奇喊道,

“但如果觉得只敲桌子就算卖艺,恐怕还是卖钩子更适合你!”

“闭嘴,豺狗。”他身旁的黑蛇也被‘雷声’震醒。

“老大?”

豺狗手足无措,但他恐惧黑蛇。

正要解释,却看到黑蛇眉眼锐利,正瞧着吧台上的凯瑟琳——

她好像也被这节奏带了进去,轻轻跟着酒鬼们击打节奏。

于是黑蛇也跟着拍桌、鼓掌。

“不就是拍桌子而已……”

豺狗咬牙冷啐,

“还能有什么花样?等一开口,还不是要跟着扫兴。”

不会有人愿意听那些老掉牙的奉承、吹嘘。

唐奇也心知肚明——

这份简单的鼓声,完美执行了它的任务。

吸引住酒鬼的目光,抬升了酒馆气氛。

却不可能得到认可。

一首能收获掌声的歌谣,只凭前奏可不够。

它需要真正走入听众的内心——

而学院里那些为达官贵胄服务的歌曲,歌词内容无非是歌功颂德、情艳风流。

酒鬼们不会共鸣这些。

能让这些劳苦一年,却被地主剥削的农夫们感同身受的,只会有一个题材——

他们的生活。

于是,当酒馆又一次连绵起,简陋而激昂的‘鼓声’时。

唐奇扬声唱道:

“当他们歌颂过去的时候,是谁在为明天拼搏?

在他们锦衣玉食的今晚,是谁在被金钱胁迫?

这世道太让人难过——

让有钱的闯祸,没钱的背锅!”

他的主歌与节奏一样简单,就像是随意哼唱出的旋律。

但旋律无所谓随意。

重要的是好记。

要朗朗上口,让听众都能跟着哼唱。

学院不教这些,前身也只会用鲁特琴弹奏蹩脚的宫廷小曲。

但预制菜制作者唐奇,对这类旋律简直信手拈来。

至于歌词,就用最熟悉的通用语。

不必点名道姓。

酒鬼们听得懂谁在歌颂过去,谁在锦衣玉食。

“新的国家升起,旧的王朝坠落;

请让神明诉说,谁在为原野蹉跎?”

梅尔领主合法享有星梅镇的土地,但他绝不会亲自下乡开垦荒田。

于是他划分出最肥沃的田地,建立了果园,让手下的农奴种出了成色最好的星梅。

再将剩余的田地承包给自由农,收取他们的租金,把多余的作物低价回收——

这里三山环绕,与世隔绝。

想离开村镇,就要跨过危险的晨暮森林。

诡谲的地貌变化与野外、乃至亡灵生物,能轻松剿灭一支整编的,没有施法者的冒险小队。

偶尔会有像唐奇一样的幸运儿幸免遇难。

但往往不会是商队。

所以农夫们手里有货,却卖不出去。

至于好处尽收的领主,当然不会冒着危险折返两地。

他只要在龙金城的别墅中举办舞会,享受清福,再让手下的商队跑东跑西,每年都会有源源不断的金币钻进他的金库……

那些真正将心血都埋进这片土地的人,换来的只是堪堪平衡的收支。

谁是这里的主人?

但是谁在这片土地上蹉跎?

“是我、是我!”

唐奇饿了太久,也渴了太久,以至于嗓音都有些沙哑。

可舞台已经搭好,他绝不能怯场。

哪怕要撕裂声带,他也要放声高歌,

“别拿终将食言的承诺蒙蔽自我,

别对老子的劳动强取豪夺——

抄起你的锄头,哪怕杀人放火;

昂起你的脑袋,就算喉咙喊破!

去他妈的英雄,去他妈的传说;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

敲打节奏的矮人痛饮梅酒,忍不住拍案而起。

他出身山地,永远受不了贵族们的繁文缛节,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冒险者发酒疯可不会管谁付自己佣金。

但豺狗却连忙压下矮人同伴的肩膀,又惊又怕:

“碎石你疯了?那可是我们的雇主!”

黑蛇伸了个懒腰,向后仰卧,紧贴角落的墙壁:

“雇主在龙金城听不到,觉得不爽,骂一骂又怎样。

我们是拿钱的佣兵,不是乞怜的狗。”

他们要真那么忠诚,又怎么可能在夜晚执勤的时间,跑到酒馆酗酒?

豺狗仍然不放心,匆匆环顾四周。

却发现自己这个角落根本无人在意。

唐奇的‘歌谣’简陋,但简陋的好处就是易学。

当他重复到第二遍时,已经有人跟唱起了曲调。

平日他们对领主不满,却不会明着声张。

可今夜风雨交加,将酒鬼们圈在了这方寸之间。

他们本就醉生梦死。

只要明天还没到来。

就还能假装活在梦里。

没有人在乎梦话。

喝醉就不怕口出狂言。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诗人,你简直是个妈生的天才!”

“凯瑟琳,再来三杯星梅酒,哦,还有我最喜欢的土豆泥,今晚我要睡在这里!”

“奶奶,我想你了……”

在欢呼与碰杯之间,他们只觉得尽兴。

以至于已经没人在乎这首歌谣的作者。

更没人在乎他此前的笑话。

他们只希望,这个夜晚可以更漫长一些。

毕竟,当天际线亮起那抹鱼肚白的时候。

他们还要忘记现在,从梦里醒来呢。

于是唐奇闲下来,便轻咳着休息,发出气泡音:“额额额……”

这能按摩自己疼痛的喉咙。

一份托盘摆在了他的眼前。

搁置着冷硬的黑面包、炖豆子、与一杯果香扑鼻,闪烁少许荧光的梅酒。

他缓缓抬眼,对上了凯瑟琳明媚的眸子。

听她说:

“辛苦了,要吃些东西吗?”

尊重需要自己挣来。

他是诗人,不是乞丐。

这是酬劳,不是施舍。

“当然,谢谢。”

唐奇点点头,却意外瞧见了凯瑟琳身旁的小姑娘。

那是第一个跟着他敲打节拍的听众。

少女还沉浸在歌谣里,举起小拳头,大声模仿着: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凯瑟琳伸出手指,狠狠敲上她的脑袋:

“不要学脏话!”

少女吃痛捂头:

“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