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窃的是一只长着兔子耳朵的小狐狸,被称作“兔耳狐”。
这小东西据说价值过千万,是月色的上百种宠物之一。
紫宸大厦刚刚收到天香楼的绝密消息,有人出了高价收购这只兔耳狐,引来了传说中的大盗圣盗出手。
所以开始加强安保措施。
但是李云起和张龙赵虎兄弟并没有太过于重视,因为他们这只是最外围的岗哨而已,这里不过是走个形势,真出什么问题但的责任也小。
中午时分,太阳正好。
张龙赵虎偷了点懒,坐在安检仪前休息,李云起一如既往的站在那里。
张龙赵虎有时候也蛮佩服这个年轻人的,每天8小时可以一直站在那里纹丝不动,简直就像一座雕像。
挣钱也不用这么拼命啊。
此时,电梯的门打开,一个穿着连体包臀裙的性感美女迈着猫步走了出来,她一头大波浪,肤白腿长,曲线诱人无比,双腿交叠之间行走之间充满了诱或。
怀里抱着一只可爱的小狗,匍匐在胸前,让人有一种人不如狗的错觉。
“帅哥,辛苦了。”她伸出纤细的两根手指夹住门禁卡,刷了一下,门禁卡亮起了绿灯。
随手又把LV的小坤包放进安检仪器。
张龙赵虎扫了一眼性感美女胸前的小狗,是一只小棕色的小泰迪,就没有多管了。
包里没有任何违禁物品,美女略微弯下腰俯身去拿自己的包,紧绷的包臀裙勾勒出满月的弧形万分迷人。
“等一等。”李云起突然开口叫住了这个性感的美女。
他扫了一眼对方的工牌“莫妮”。
“怎么了,小帅哥,人家哪里有问题呀……”莫妮轻轻扭动着腰肢,声音嗲嗲的问,艳丽的红唇轻轻张开,轻咬了一下唇瓣,魅惑无比。
李云起没有说什么,伸出手摸了一下泰迪的脑袋,小家伙眼睛忽闪忽闪的。
手指触碰到皮毛的瞬间,李云起的神识就立刻发现了,这层泰迪的皮毛只是伪装,它就是那只被偷的“兔耳狐”!
那么眼前妩媚的女子就是传说中的圣盗了。
莫妮的笑容在脸上僵住了,她在千分之一秒感觉到了伪装已经被识破了,眼前这个看似普通的年轻人似乎拥有超越其年龄的实力!
空气中瞬间弥漫着紧张的气氛。
李云起却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揭穿对方,淡淡说了一句:“挺可爱的,没事了。”
莫妮愣了一下,她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年轻的男人竟然这么轻易的就放过她了,她知道对方并不是自己的同伙。
“好的,改天请你吃饭哟,小帅哥。”莫妮向着李云起抛了一个媚眼,然后扭动着水蛇般的腰肢向外走去,包臀的裙子变幻出诱人的形状。
“啧啧,真够味,怪不得被称作万人迷呢!”张龙咽了一口吐沫说。
“她很有名吗?”李云起问。
“那可不,莫妮是商务部的,来这里半年,多少男人被迷得神魂颠倒的……”赵虎活。
“哎,反正不是我们这种小人物能染指的,看看就好了……”张龙摇了摇头说。
他们只是天武军的下士,可以说是最底层的士兵,赚点钱以后回村里娶个媳妇才是靠谱的。
这种妩媚性感的美女,只能看看罢了。
两人又扯了一阵,很快到了下午接班的时候。
下班以后,天已经黑了,李云起来到经常去的酒吧,然后坐在吧台上点了一杯威士忌。
他经常来这间酒吧,一个人坐在那里喝上几杯,然后回宿舍睡觉。
一股沁人的幽香袭来,香风过后一个性感妩媚的美女坐在了李云起的身边,转过头,赫然是白天偷走兔耳狐的莫妮。
“你胆子可真大,我都放你一马了,你还敢来找我?”李云起喝了一口酒淡淡地说。
“好奇害死猫嘛,我就是想问问,你为什么要放过我啊,是不是迷上我了?”莫妮今天一袭黑色的一字肩裙,露出白皙圆润的香肩和姓感的锁骨。
一双包裹着黑色雷丝的美腿轻柔的悬空在高脚凳边,妩媚的眼睛仿佛一汪秋水,随时荡漾出水波,那迷人的样子引起周围不少男人的窥伺。
“我就是懒得管闲事。”李云起说。
他只是想安稳的拿那2万块钱的月薪,如果对方是圣盗,揭穿了对方少不得又要大打出手,实在烦的很。
当做没发现,你好我好大家好。
“哈哈,没想到月色女王的天武军里还有你这样混日子的……”莫妮笑得花枝乱颤。
“喝一个?”李云起举杯。
“好,给我来一杯威士忌,不加水。”莫妮痛快的说。
两人喝了一会,莫妮从饱满的胸口抽出一张银行卡推给李云起说:“不过呢,我这人从来不愿意别人白帮忙,这卡里有100万,你拿去花吧。”
“不需要。”李云起看都没看。
莫妮笑了笑说:“怎么?你还想要些别的?哈哈,也不是不可以……”
她柔软的身体靠近李云起,眼神妩媚的说。
“你误会了,我懒得揭穿你是因为不想惹麻烦,这钱是给我找麻烦,我怎么会要。”李云起淡淡地说,不动声色的抽回胳膊,即使柔软的感觉消失,也没有一丝犹豫。
“咯咯……你可真有趣。”莫妮有些意外的看着李云起说。
这个人似乎并不是因为金钱和美色动心,似乎很有趣。
“莫妮,你怎么在这?”一个惊喜的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
紫宸公司商务部的部长冯特出现在莫妮的身后,冯特从莫妮刚进公司的那一天,就完全被这个性感小野猫给迷住了。
开始了疯狂的追求,各种高档礼物奢侈品络绎不绝,每天都嘘寒问暖,紧追不舍。
莫妮可不是一般人,她本来就怀有目的潜入紫宸公司,对付男人的手段更是层出不穷,几次极限拉扯,将冯特弄得几乎要疯了。
对莫妮却更加迷恋了,这次她偷出兔耳狐,其中很多关键就是靠了利用冯特。
现在冯特偶遇莫妮,正在欣喜若狂的时候,看见她居然和门口的保安这么亲昵,顿时妒火上升,打翻了醋坛子。
莫妮看见冯特表情却冰冷无比,这是淡淡的说:“冯部长,有事嘛?现在可是下班时间,请不要打扰我。”
莫妮冰冷的态度进一步刺激了冯特,他认为莫妮之所以对他态度冷淡,完全是因为旁边的李云起。
李云起在紫宸大厦门口当保安,冯特每天进出都可以看见他,当然非常熟悉。
冯特有些不敢相信的是,自己心中的女神,竟然会看上门口的保安?
女人的脑子是不是都不太好?无论从哪个方面看,自己都要比这个穷保安强一万倍。
紫宸大厦是紫宸公司的总部。
紫宸公司是一家金融公司,里面很多的高管都是请来的职业经理人。
即使是公司的高层也很多没有见过幕后的老板月色,紫宸大厦的幕后老板一直是公司里最神秘的存在。
月色从紫宸大厦进出都有专......
“小侯爷,您快点起来吧,轮到我们巡逻了。”
“我这是在哪啊?”
秦虎迷迷糊糊的坐了起来,感觉身上凉嗖嗖的,外面还呼呼的刮着大风,顿时心里一阵奇怪。
“哎呀小侯爷,您怎么迷糊了,我们在军营啊。这个时辰轮到咱俩放哨,再不起,军法处置啊,现在老侯爷也护不了你了。”
“什么?”
秦虎睁开眼睛一看,只见自己此时正呆在一个帐篷里,眼前是个穿着皮甲的小兵。
正在他想张口问点什么的时候,忽然一阵头痛欲裂,一股巨大的信息流冲入了他的脑海,几秒钟之后他知道自己穿越了。
他从一名现代特种战士,穿越到了一名也叫秦虎的小侯爷身上,乃京城七大恶少之首!
而这个叫大虞朝的时代,历史上根本就不存在。
秦虎的祖上是大虞开国四公二十八侯之一,三个月前父亲病逝,秦虎袭爵,成了新一任冠军侯。
秦虎从小被爹娘宠坏了,不爱读书,不爱习武,一味玩耍,吃喝玩乐,横行京城。
长大了家里想让他收收心,便定下了一门亲事,女方是陈国公家的大小姐,名叫陈若离,名门闺秀,秀外慧中。
这个秦虎对别人都是穷凶极恶,可偏偏对这位貌美如花的未婚妻百依百顺,视如珍宝。
可事情偏偏就出在了这个青梅竹马的陈大小姐身上。
根据秦虎的记忆,那天他携未婚妻入宫参拜当朝长安公主,公主与陈若离从小相好,便安排饮宴。
可后来秦虎喝断片了,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到了内卫的诏狱。他被告知醉酒调戏公主,意图不轨之事。
更诡异的在后面,陈若离竟然上书弹劾未婚夫秦虎七十二条不法之事,桩桩件件有凭有据。
秦虎当时好似五雷轰顶一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圣旨很快就下来了,念在秦虎祖上有功,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发配幽州,军前效力,保留爵位,以观后效。
但是到了幽州之后,他很快就被安排上了前线——先锋帐前听用。
这些事情在秦虎的脑子里过了一遍之后,他基本上就想明白了,这应该是个圈套。
因为陈国公早就想和他退婚。
秦家和陈家本来就是政治联姻,两家都想做强做大,而后来的秦虎除了是个纨绔,几乎一无是处,可以说把冠军侯府的脸都丢尽了。
要知道,历代冠军侯,都是英雄人物,在军中有无可比拟的影响力,可偏偏到了这一代,出了个根本没上过战场的废物。
老侯爷活着的时候,陈国公还给面子,老侯爷死了,陈国公翻脸无情,竟然上演了一幕灵堂退婚。
但秦虎深爱陈若离,死活就是不允,而陈若离对他这个恶少却早已非常厌恶。
于是一场祸事,就此降临!
至于说长安公主嘛,那就更简单了,她是秦虎堂兄的表妹,只要秦虎一死,冠军侯府的庞大家产,自然悉数落到这位堂兄的身上。
这几股势力,各取所需,沆瀣一气,就这样迅速的联合了起来……,
果然是一入侯门深似海,想让他死的人,还真多呀。
“秦安,你说咱们找个地方背背风行吗?”
明亮的月光照耀下,粗暴的北风带着刺耳的哨音,掠过空旷的原野,把几只火把吹的明明灭灭,更犹如无数把飞刀切割着人的皮肤。
“不行啊小侯爷,会被军法处置的。”
秦虎和秦安缩头缩脚的顶着风,从营寨中跑出来,踩着厚重的积雪向前跑。
瘦弱的秦安一不留神,直接被大风掀翻了。
两名换防的哨兵见他们出来,相视阴笑,捧了两把雪把取暖的篝火灭了,而后钻进了帐篷里。
娘的,连小兵都给收买了,想冻死老子!
这是个规模很小的营寨,大概有二十座帐篷,周围以马车环绕,外围连拒马鹿角都没有排列,附近更是地势平坦,无险可守,一看就没打算长期驻扎。
根据秦虎前世的记忆,这里驻扎了大约两百人,他们是虞朝征北将军李勤的先锋营。
而此次李勤两万大军的目标则是虞朝在边境上的宿敌,辽东国。
“咳咳,小侯爷,你说我们还能活着回去吗?”秦安整个身体蜷缩在雪地上,嘴唇和脸都是青的,说话也是有气无力,仿佛随时都会死。
秦虎心里叹了口气,秦安纯属是被自己连累的,而事情若是照此发展下去,他俩是必死无疑的了。
那些想让他死的人,在朝堂上没整死他,就在军营里下黑手打闷棍,把他往死里整。
可秦虎绝不是坐以待毙之人,这明摆着就是被人陷害的事儿,他可不能干休。
人生本来就是无休止的挣扎求存,等着吧,老子不但要活下去,还会杀回京城,与你们算算账。
“秦安,我们出门的时候,带了多少银票?”
“没有银票了啊,我身上只有二十两银子。圣旨上说了,我们是充军发配,家产封禁。”
秦安今年才16岁,是秦虎的贴身书童,长的很瘦弱,早已经不堪折磨,看上去就剩一口气了。
其实秦虎也好不到哪里去,这几天先锋营每天行军30里,干的工作就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砍柴烧火,挖沟挑水,搭建营寨。
而这两个细皮嫩肉的家伙,每天和几百个五大三粗的丘八待在一起会是什么状况?
肯定是干最累的活儿,吃最差的饭,挨最毒的打,受最大的气……
秦虎估计,他的前身可能就是被活活折磨死的。
也算是他罪有应得吧。
只是这份苦,现在必须要他扛下去了,扛不住的话,他也会死。
“给我。”
秦虎想好了,他必须先设法保住秦安的命,然后再想别的办法。
而要保命其实也不困难,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行贿,俗话说财能通神,这个办法虽然原始,但永远都好使。
但现在这种情况,他不可能去贿赂高官,因为没人敢跟他沾边。再说也没钱。
所以他的脑海里面想到了一个人,百夫长李孝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