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镇卫生院医学实用人才培养研究
- 王彦杰
- 14字
- 2025-02-16 11:35:56
2 相关理论研究及相关概念辨析
2.1 相关概念辨析
2.1.1 人才
2.1.1.1 人才的概念
我国文献史上人才也作人材,《诗经·小雅·菁菁者莪》序中“菁菁者莪,乐育材也,君子能长育人材,则天下喜乐之矣”,意思是说植物生长得很好,将成为人们都很喜爱的有用之材;如果君子能够为社会培育出更多的人才,那么整个天下都会欣喜的。《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德才兼备的人;有某种特长的人”,这种说法主要包含两个因素——“德才兼备”和“某种特长”,拓展了人才的内涵。我国的史料典籍上有许多关于人才的概念或解释,多是根据研究的需要进行界定的,没有一个适用于各个领域的概念。
专家对人才概念的见解虽然具体内容不同,但基本认识是一致的。王通讯(1986)在《宏观人才学》中指出“社会上一般将德才兼备的人或有一定专长学问的人叫作人才”;而“能以其创造性的劳动,对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做了较大贡献的人”这个概念强调了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一定条件下的社会贡献性特征。
教育学家叶忠海(1983)在《人才学概论》中指出人才是“具有一定的专门知识、较高的技术和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改造认识、自然和社会,对人类进步做出了某种贡献的人”。他强调不仅要具备一定的人才内涵,还应该能够运用这些知识与技能,对人类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王鹏(1986)在《用人之道》中认为“人才有脑力劳动者,也有体力劳动者,在有学历、有文凭的人员中有,在无学历、无文凭的人员中也有”,强调了人才的广泛性,不以学历层次、工作内容论人才,重在能力与贡献上。
有人认为人才是有条件限制的,不存在绝对的人才。刘圣恩(1987)在《人才学简明教程》中提出:“人才应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在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进行创造性劳动的人。”也就是说,人才的条件是有限制的,人才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无条件的人才,刘圣恩的观点充分体现了人才的历史性、实践性与创造性等,可以理解为人才生存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其价值是在具体的生产实践活动中体现的,创造性的社会劳动是人才的根本性特征。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指出,“人才存在于人民群众中”,“只要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做出积极贡献的,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承认人才的普遍性,同时也坚持了人才应具备的最基本的内涵是品德、知识、能力与业绩等,只要满足这些基本条件,人人都能成为人才。
笔者认为人才应是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与职业道德水平,掌握了能够满足社会需要的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在社会需要的时候能够为人民做出贡献的人。
2.1.1.2 人才的基本特征
人才具有很强的时代特征,一是从人才的产生到发展,再从人才的存在到消亡,本身就是一个时间的过程,人才自身受时间的制约,没有了这个时代,也就没有人才存在的基本条件;二是一个时代的人才在另一个时代就不一定是人才,具备一定才能的人才适应了一个时代社会的需要,但是如果时代变了,社会实际需要内容变了,人才自身的才能就不一定满足社会的需要,所以不一定能够成为人才。所以,不同时代人才的内涵不同,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有明显的时代性。
人才具有相对性,所谓人才,是相对于一定参照标准而言的,没有绝对的人才;在一个时间段内的人才,对于另一个时间段来说,就不一定是人才,在某一特定领域内的人才,在其他领域不一定是人才,也可能是庸才。所以,人才应该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一定的专业领域内,并且是相对于一定的参照标准来说的,具有相对性。
人才一般都有社会贡献特征,无论在物质上,还是在文化上,人才为社会创造出了非同一般人的成果,为社会、人类做出了有益的贡献。人才具备一定的内在优秀素质,通过自己的贡献把内在优势表现出来,贡献是内在优势的一种外在表现。
人才具有广泛性,不仅包括杰出的人才,也包括一般性的人才,只要符合人才标准,现实社会中的所有人都可以成为人才。从范围上来讲,人才具有较大的社会覆盖面,包括对社会有重大贡献或影响的人,也包括社会贡献或社会影响一般的人;包括掌握科学知识的高层次人,也包括文化水平、社会层次较低的人。与社会精英不同的是,人才具有广泛性,只要是通过自身积极学习,掌握了知识与技能,凭借自己努力工作,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做出了应有贡献的人,就都是社会的人才。只要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人人都有可能成为社会或国家的人才。
人才具有多样性,主要表现在其社会的全方位性,不仅学术型的知识分子是人才,应用型的高技能人员也是人才;传统意义上的“双高”(高学历与高职称)人员是人才,没有获得相应学历与职称者也是人才;有综合创新能力的人是人才,仅拥有一般专门技能的人也是人才。人才不是单一类别的人,只要掌握了一定知识与技能,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为社会做出一定贡献的人都是人才。
人才大多具有潜在性,一般来说,人才是为社会或人民做出贡献的人,受到社会或人们的认可的人,但是也有一部分人,他们掌握了一定的知识与技能,具备了做出贡献的客观条件,只是因为时机未到或是暂时没有发挥的平台而未能贡献自己的力量,或者其贡献还暂时没有被社会或人们所认可。人才具有潜在性,需要有一定的时机与条件才能成为真正的、完全意义上的人才。
2.1.1.3 人才的结构
人才的结构是指构成人才整体的要素、各要素的作用以及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人才结构可分为个体人才结构与群体人才结构,有人认为群体人才结构主要是指人才群体中各个体构成要素及其内在联系,主要指群体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专业结构、职能结构等特征,而具体到个体则是指人才个体内部的德、才、智、能、体等构成要素,以及各要素间的相互作用与联系,具体结构一般包括了思想品德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素质结构等。
知识结构主要是指人才培养中知识体系构成要素、各要素的作用以及相互之间的联系,主要包括思想政治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公共基础科学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知识模块;也有观点认为,知识结构分为科学文化知识、相邻专业知识以及本专业知识等。各构成要素的作用强弱及相互间的关系,主要取决于人才培养定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等因素。
能力结构指各种能力构成成分及其功能大小强弱等,有学者认为,能力分为一般能力与特殊能力。一般能力是特殊能力的基础,没有一般能力就不会有特殊能力的形成,而特殊能力又可提升一般能力;一般能力是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也是人的未来职业生涯中各项能力形成与发展的基础;就其构成要素来说,一般能力主要包括观察能力、记忆能力、自学能力、交流沟通能力、书面与口头表达能力、实践操作能力以及适应能力等,而特殊能力则包括专业技能、信息管理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创造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结协作能力以及社交能力等。
素质结构一般分为生理素质、心理素质与社会性素质等,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还有其他分法与类别,但是人的素质表现具有整体性,一类素质的表现必定渗透着其他类别素质的作用。生理因素有先天遗传的特点,是心理素质与社会素质产生与发展的基础,而心理素质与社会素质在人的素质中占主导地位,生理素质体现心理素质与社会素质的作用;心理素质既能影响生理素质,又能影响社会素质,起到链接的作用。
2.1.2 农村实用人才
“农村实用人才”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农村各个服务领域产生的一批拥有一定知识与技能、对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各类人才;1998年我国人事部与农业部的文件第一次出现了“农村实用人才”的说法,但是第一次的规范提法是2007年《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中的解释:“指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为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做出贡献,起到示范或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文件中提到的“实用人才”是指工作的区域在农村、拥有一定的知识与技能、对当地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受到当地政府与人民群众认可的人才。这类人才不是以学历与职称为重,不强调外在的、形式上的属性,而是强调其实用性,只要是掌握一定能够满足农村服务需要的知识与技能,主观上愿意为农村服务,正在或未来即将为农村社会贡献自己成就的人,就是农村实用人才。
“农村实用人才”有一定自身特有的人才特征,一是知识技能特征,农村实用人才都掌握了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或操作技能,这类知识与技能适应了农村经济发展,满足了农村社会的需求。二是农村乡土特征,农村实用人才没有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也没有相应专业的职称,这些人才长期生活在农村,根据工作或生活的需要,通过可能的或便利的渠道学习掌握了在实际生产或生活中有使用价值或意义的知识与技能,这类知识或技能非常适用于农村的生产劳动与社会服务。三是服务领域多样特征,农村实用人才的服务遍及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不仅是农村的生产劳动与乡镇企业经营,也包括了农村的文化教育、卫生服务等,受到农村广大农民群众认可与欢迎。四是农村社会贡献特征,不论学历水平的高低,只要对农村社会有实实在在的贡献,受到农民群众的认可,就是人才;如果不能为农村所用,学历水平再高、专业职称再高、学识再渊博,也不能称为农村实用人才。五是工作岗位的农村特性,农村实用人才应该是服务于农村的,这是区别于其他类别人才的重要特征,只有在农村才能检验人才对于农村的实用性,是否适合农村社会的实情,是否满足农村社会需要,是否能够为农村地区的人民群众做出应有贡献。
2.1.3 实用人才
目前,关于“实用人才”的研究主要是结合“农村实用人才”研究来开展的,研究农村实用人才的类别、特征、适用范围以及人才培养等,没有专门研究“实用人才”的;在文献资料中,也没有查到关于“实用人才”一词本身的解释,只是提及或泛泛的表述;社会各行业人才的培训与高等院校人才的培养,多围绕人才的社会适应性进行改革,强调人才在工作实践中的作用,各领域都有自己的特色。
2.1.3.1 实用人才的概念
一般意义上的人才只有在具备一些特征后才可以称得上是实用人才,此类特征应是经过专门的培养才能具备的,所以对实用人才的培养应体现实用性的特征,一是人才培养目标清晰,有很强的针对性,以满足未来工作的需要为主。在知识传授上,要根据未来工作性质与工作内容的需要来决定培养对象的知识结构,不能不分专业与层次进行千人一面式的培养。二是加强综合能力的培养,注重各种实用性能力的培养,因为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不可能是单一因素引起的,也不可能是各种因素按次序逐一产生作用形成的,所以未来工作中所涉及的交流沟通能力、自我学习能力以及专业操作能力的培养是非常关键的,人才培养过程中不应再片面地关注书本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专业操作技能与职业特殊能力的培养。三是重视职业道德与人文素质的培养,强调人才是社会的人才,人才必须有很强的社会适应性,良好的个人品德修养与高尚的职业道德是适应社会的首要条件,高度的责任感与严谨的工作作风是获得认可的重要条件,而团结协作则是工作中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的重要前提,既可拓展专业发展空间,也可改善生存生活环境。四是注重人才与岗位的匹配,因为人只有在适合自己的位置上才能发挥作用,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岗位职责影响着人才真实价值的实际表现,如果没有在合适的位置上,即使具备再多的专业知识与再强的工作能力,也不是人才,所以岗位职责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应注重未来的需求,突出服务内容的特色。
基于前文关于人才概念的阐述与实用概念的分析,笔者认为“实用人才”是具备职业道德与人文修养,掌握适应工作环境、满足服务对象需要的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能够或即将能够在适宜的区域为服务对象做出贡献并受到人民群众认可的人。
2.1.3.2 实用人才的特征
一是时间性,实用人才的社会价值与实用性是有时间限制的,在特定的时间内一些人是人才,但他们在另一个时间段就不一定是人才。例如20世纪末期个别省份开展的医学实用人才教育,在当时农村缺乏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现实情况下,国家又没有专门的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资格的法律规定,那么凡是接受过医学教育或继续教育,掌握了适合农村地区特点的医学知识与临床技能,并且能够为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事业做出贡献的人员都是实用人才,但是现在如果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仅是受过医学相关教育去开展医疗服务,有关人员不仅不是满足实际需要的医学实用人才,而且开展的医疗服务也是违法的。
二是区域性,实用人才的培养在目标上有很强的指向性要求,不是面面俱到的“万金油式人才”,这就要求工作岗位有一定的选择性,在某一个岗位上是实用人才,如果换了一个岗位就不一定是人才。例如,如果培养的人才是学术性研究人才,而工作岗位安排在乡镇卫生院,客观上的工作条件与环境限制,加之学术性研究人才的知识结构与专业操作技能等不匹配,再高水平的人才,也不是实用人才;反之,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培养的人才,留在三级医疗卫生单位,由于知识结构、临床操作能力与工作思维等限制,培养的人才再优秀,也不能算是实用人才。
三是层次性,实用人才存在层次性,不同层次的人才有不同的实用标准,实用人才不是一个专业类别,而是各个专业所培养的人才对社会需要的适应性。横向来看,各个专业都应有自身的实用人才标准,但是不同专业的实用人才标准没有可比性;纵向来看,实用人才中也有不同级别的实用人才,有高层次的实用人才,也有低层次的实用人才。学术型研究人才也有其社会使用价值与实际工作效果,有评价其是否实用的标准,应用技术型人才也有其社会使用价值与使用效果,也有评价其实用性的要求。
四是专业性,所谓的实用人才,都是建立在一定的专业基础上的,没有特定专业服务领域,实用人才也无从谈起。培养实用人才需要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有明确的社会服务内容,人才培养过程中有一定的倾向性与侧重点,在专业上有某一方面的特长,在特定的服务范围有自己独特的优势。
五是复合性,实用人才在未来工作岗位上要适应复杂多变的服务环境,满足多样化的服务要求,不同服务环境会有不同服务项目与内容,所以实用人才应是一个复合体,只要工作需要的都是应该掌握的,应该入乡随俗地掌握多种知识与技能。如现代医学与中医在工作理念上、工作程序以及专业技术上都存在着差别,但是乡村的卫生服务中有许多有效的土药方、土治疗法,从事农村卫生服务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也需要学习与掌握这些治疗技巧,不是简单运用在校学习的医学知识开展工作,而应适时地、因地制宜地适应工作、学习与生活环境。
2.1.4 医学实用人才
在文献查阅中没有检索到相关内容,在我国医学教育的人才培养方面,20世纪80年代末期,曾经在一些省份存在着一类非医学学历教育的“医学实用人才”教育,此类教育属于培养基层卫生人才的成人教育或继续教育,培养对象多是来自农村的没有接受过学历教育的医务工作者,学习结束后颁发“实用人才结业证书”。当时的医学实用人才培养是基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医学人才匮乏,以及现有医务工作者专业水平过低或没有接受过正规医学教育的现实情况开展的,广大农村医务工作者有迫切接受医学教育的愿望,农村卫生服务水平也要求有专业教育背景的工作者,此类教育有很大实用性与现实意义。
但就医学实用人才的概念来说,此类医学实用人才并没有从理论上形成一个专门性的概念,主要是指又一类医学人才,区别于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与成人高等医学教育形式下的医学人才,在没有《执业医师法》规范阶段,医学“实用人才”不仅满足基层卫生服务对医学人才的需要,同时也满足基层卫生人员接受医学高等教育的需要,此处的“实用”主要是满足实际应用,是相对于医学学历教育而言的。随着我国《执业医师法》的颁布,以及2002年3月我国教育部与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成人高等教育医学类专业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的规定,此类形式的教育便结束了。
本书研究的乡镇卫生院医学实用人才的概念应该从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乡镇卫生院医生的岗位职责两方面进行界定,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是预防、基本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与计划生育指导等“六位一体”基层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医生的岗位职责分为三大类:一是公共卫生服务,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突发事件处理等;二是基本医疗服务,包括急诊救治、家庭诊疗、门诊诊治、住院治疗等;三是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包括区域的卫生事业和卫生保健规划、卫生信息管理等。因此,乡镇卫生院医学实用人才应该是掌握了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满足农村基层卫生服务需求的医学专业知识与临床操作技能,具备了遵循农村风俗、尊重理解农民、愿意在农村服务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利用所掌握的知识与技能因地制宜地为农村人民群众做出应有贡献的卫生技术人员。
乡镇卫生院医学实用人才具备了前文所述的实用人才的基本特征,有时间性,不同时代的医学实用人才特征不一致,有时代的特殊要求与内容;服务范围有一定的区域性,不同区域的实用人才所需求的知识结构与技术结构也是不一样的,适合一个区域的人才不一定适用于另一区域;乡镇卫生院医学实用人才与城市医院的医生相比有层次之间的差别,因为服务对象与内容不同,所需要掌握的知识与能力也不同;不同专业的实用人才的内涵结构也是不一样的,与城市医生相比,乡镇卫生院医生需要掌握的医学知识与专业技术建立在农村卫生服务的基础上,具有明显的农村特征;乡镇卫生院医生在不同的卫生服务条件下,要面临复杂的卫生服务需求,不同区域有不同的风俗习惯与生活习惯,所以要求乡镇卫生院医生的知识、素质与能力能够适应不同情况。
本课题目的是借助乡镇卫生院医学实用人才内涵的研究成果,指导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出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医生,以满足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的需求。
2.1.5 实用人才与应用型人才、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与全科医师概念辨析
2.1.5.1 应用型人才与实用人才
概念界定的依据不同。应用型人才是依据社会劳动的分工确定的,不同性质的劳动由不同性质的劳动者完成,相对于学术型人才从事客观规律研究而言,应用型人才运用原理与定律进行生产劳动;而实用人才则基于人才培养活动中人才内涵对理论研究与社会服务的适应性,指导人才培养如何适应生产劳动环境,如何满足社会服务的需求。实用人才与应用型人才不是按一个标准来界定的概念,实用性是人才的另一种属性;各种类型的人才都有其工作服务的社会适应性,应用型人才在工作服务中也会有不同的社会适应性,也有实用与不实用之分。
概念形成的目的不同。应用型人才与学术型人才的区分是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生产劳动分工进一步细化,社会既需要科学理论研究方面的世界领军人物,也需要在生产一线从事技能操作、技术开发以及生产管理的人员,社会劳动分工导致不同的人才类型出现;实用人才概念的出现是因为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数量巨大,却既不能培养出科研理论方面的大师级人物,也培养不出社会生产劳动一线需要的人才,人才培养目标千校一致,人才培养规格万人一面,实用人才类别的形成是为了解决社会各行业不同的人才需求,同一行业岗位不同,所需人才的内涵结构也是不同的;高校的人才培养应体现出不同的人才培养特色,以应对社会不同的岗位需求。
2.1.5.2 全科医生
全科医生又称为家庭医生(Family Physician),全科医疗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以个人、家庭、社区为服务对象,提供可及性、综合性、持续性的卫生服务,主要是基层卫生服务“六位一体”职责与内容[29]。由于世界各国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医疗卫生服务体制不同,所以各国对全科医师的培养形式、功能定位与其基本职责具体内容也不相同[30-31],但是基本作用方面有共同点:一是其是居民医疗卫生服务最初负责者;二是服务场所在农村家庭或社区门诊,以门诊的形式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三是医疗保健服务具有综合性,不受疾病种类与患者的限制;四是其是社区居民医疗保健服务的协调者与顾问[32-33]。
2.1.5.3 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
一是功能定位不同。全科医生居民的健康守门人,为一定区域内的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是在社区内对危急重症患者进行初步诊疗的第一医疗卫生服务者;专科医生是针对特殊的病例或大病以及疑难杂症进行诊断治疗的,主要接受各级医疗机构常规技术不能处理的、涉及学科专业特征明显、医疗业务界限清晰、需要独特医疗技术的病例,是为患者提供专科性服务的医疗卫生人员。
二是服务方式不同。全科医生主动为全体居民提供连续性、整体性的医疗卫生服务,且更多的是主动上门提供服务,提供长期性的服务,并且需要建立长期家庭健康档案;而专科医生的服务对象多是转诊患者或是患者主动求诊,专科医生只为部分特殊患者提供专门的、特殊的医疗卫生服务,这种服务不为一般居民提供,也不是连续地、长期地提供服务。
三是服务对象不同。全科医生的服务对象是基层全体居民,包括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以及疾病患者等,而专科医生的服务对象是疾病患者,而且是全科医生或通科医生一般情况下不能处理的疾病患者。
四是医生知识结构不同。在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全科医生是全科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具有通科医生的作用,与全科医生相对的概念是专科医生,全科医生掌握多学科横向知识内容与技能水平比专科医生更强、涉及面更广,专科医生掌握某一专科知识与技能水平比全科医生更深入、更精专。
2.1.5.4 农村全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
农村全科医生与实用人才都是服务于农村地区的卫生人才,二者是不同标准下形成的两个概念;二者存在着相互交叉的空间,是存在着联系的概念;同时二者也有各自相对独立的领域,有各自独特的概念内涵。
一是分类依据不同。农村全科医生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处于基层的一级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为农村居民提供“六位一体”的基本卫生服务,服务内容与性质是相对于专科服务而言的,与农村全科医生相对应的概念是专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的提法是指人才的内涵结构能够满足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同级别的医生都有实用不实用之分,具体到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医生一定也有是否适合农村卫生服务需求之分,是否属于实用人才之分;农村全科医生中也有是否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差别,对于农村卫生服务需求来说也有是否实用之分。二者是有一定交叉区域的两个概念,不是相对的或重复的概念。
二是工作岗位的属性不同。农村全科医生服务所在的单位或部门一般是社区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疗科室;而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工作单位或部门一般在乡镇卫生院的临床诊疗业务科室,可能是内科、外科、妇科或者儿科等。
三是服务对象的差别。全科医生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者,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服务对象是农村广大居民的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疾病伤残康复治疗人群;而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中,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负责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服务对象是疾病患者与疾病伤残康复治疗者等。
四是服务内容不同。全科医生的职责是基层卫生服务,服务的内容主要有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保健、疾病预防与计划生育等;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属于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可能会根据农民的实际需要与工作条件,提供一些特色性的专科医疗服务,或者涉及祖国传统医学内容的医疗卫生服务。
2.1.6 人才培养模式
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由于经济水平、文化习俗以及政治因素不同,因此人才培养的研究不存在一个具体的、普遍适用的模式[34-37]。在各类研究中,不论是从高等教育纯理论角度还是从高等教育改革实践角度出发,人才培养的概念内涵、构成要素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都是关注的重点,而通过教育教学工作的改革探寻人才培养的规律是很有效的思路,是国内许多高等院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特征。人才培养的研究前提是理清定义概念与构成要素。
文育林(1983)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按学科设置专业》一文中最早提出“人才培养模式”一词,他在高等工程人才培养改革研究中提到了“人才培养模式”,但仅仅是在论文中简单地提到了人才培养模式一词,并没有提出“人才培养模式”的概念、内涵与构成要素等。
曾冬梅等认为“人才培养模式是学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构建的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结构,以及为实现这种人才内涵结构所采用的方式”[38]。她认为构成要素主要有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培养方式等,体现了高等教育对个体人才结构内涵的要求,同时也强调了人才内涵以及达到培养目的的方式。
龚怡祖认为“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特定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的指导下,为实现特定的人才培养目标,由高等教育机构所采取的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方式,以及教育教学活动的运行方式”[39]。这种观点强调了人才培养模式中的教学活动组织与运行,更具有实际操作性,概念内涵更为明确。
国家教育部在《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教高〔1998〕2号)中提出“人才培养模式是学校为学生构建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以及实现这种结构的方式,它从根本上规定了人才特征并集中地体现了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这种观点与黄国勋的看法很接近,都强调了人才结构内涵以及获取特定结构的方式。
在上述人才培养模式的表述中,共同的认识是在人才培养模式中教育思想与教育理论的功能与作用,不同的认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构成要素及其作用,在不同的管理高度与研究层面上有差异性,从国家教育行政管理系统层面上来讲,重视的是人才培养目标的规格与标准,强调人才对社会行业的适应性以及社会行业对人才的满意度;从高等教育的层面上来讲,注重的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形式与运行方式;从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专业层面上来讲,重视的是具体的教学方法、教学方式、教育资源、课程体系、教学管理以及教育环境。不同的层面因为业务范围与对问题认识的不同,侧重点与关注点也不同,所以对人才培养模式的界定会存在差别。另一方面是人才培养模式自身的差异性,在人才培养目标上,是强调统一的人才培养目标,还是强调针对不同的人才个体结构而因材施教;在人才培养模式属性上,是认为人才培养是一种静态的属性,还是认为人才培养是一种动态的过程;在人才培养模式的外延上,是认同人才培养涵盖了整个教育过程各方面各个环节,还是仅仅限于“学校的教学活动”。
笔者认为,从功能定位上,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不能定位太低或过高,如果定位太低,仅限于具体的教学过程,那就限制了人才培养模式的功能,但是那种泛化地把范围扩大到包括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各个层面与各个环节的主张[40],也不适用于人才培养,因为毕竟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一些管理活动与人才培养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强行去覆盖,不仅会影响这种管理活动,也会将人才培养模式的作用定义得过于宽泛,失去真正的指导作用;从属性上,人才培养模式是“动”的教育过程与“静”的教育结构的有机结合,既有动态的灵活又有静态的规范,处于动态中的平衡状态。因此,人才培养模式的各种要素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支持的统一体,培养目标是核心,可以统筹其他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