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谈恋爱了,那就放下过去,从新开始。
听说河边的野花都开了,我决定带周晓梅去。周晓梅今天穿了件水红色衬衫,衬得皮肤格外白皙。见我开着三轮车来,她眼睛一亮,笑着跳上车。
去河边的路,比去镇上平坦,车轮碾过碎石的声音,像某种欢快的节奏。周晓梅坐在车厢里,时不时伸手触碰路旁垂下的柳枝。
“我小时候最喜欢来河边,“她突然说,“那时候总想着,长大后要带喜欢的人来这里。“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洒在她脸上,形成斑驳的光影。有那么一瞬间,我仿佛看到多年后的我们,依然坐着这辆三轮车,只是车厢里可能多了个小家伙。
河边的野花,五彩颜丽,如繁星般散落在绿毯般的草地上。河水清澈见底,偶尔能看见小鱼游过。周晓梅像只欢快的小鹿,在花丛中穿梭,时不时弯腰采下一两朵。
“给你。“她递给我一束蓝紫色的小花,说道,“勿忘我,我最喜欢的花。“
我接过花束,指尖相触的瞬间,她突然握住我的手。
“程得胜“她直视着我的眼睛,声音轻柔却坚定,说道:“我知道,你心里还有她。今天,我想告诉你,我愿意等,等你完全放下。“
河水的潺潺声,鸟儿的啼叫声,远处村庄的犬吠声,在这一刻都消失了。
我的世界里,只剩下周晓梅明亮的眼睛和她手心的温度。
“不用等了。“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异常果断,“从今天开始,我的心里只有你。“
这句话说出口的瞬间,我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仿佛卸下背负多年的重担。梧桐树下的等待,日记本里的思念,铁盒子里的照片。所有这些,都成了过去式。
周晓梅的眼睛湿润了。她踮起脚尖,轻轻在我脸颊上亲了一下,然后飞快地跑开,水红色的身影在绿草地上格外醒目。
我愣在原地,手中的勿忘我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我开三轮车送周晓梅回家。月光下的乡间小路,像铺了一层银纱,我们彼此沉默,谁都不愿打破这份宁静。快到村口时,周晓梅突然开口。
“得胜,“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包,“给你的。“
我伸手接过,打开看到布包里是一支钢笔,黑色的笔身上有金色的花纹,在月光下闪闪发亮。
“听说你喜欢写日记,“她轻声说,“希望它能陪你记录更多快乐的事。“
“谢谢。“我小心地把钢笔,别在衬衫口袋上,说道,“我会好好用它,记录我们美好的生活。“
回到家,父亲罕见地没有早睡,坐在堂屋里抽烟。见我回来,他招手示意我过去。
“决定了?“他吐出一口烟圈,眼睛盯着屋顶。
“嗯。“我在他对面坐下,说道,“周晓梅,人很好。“
父亲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这事,你自己能想明白说好。”
“谢谢爸。“
那晚,我用周晓梅送的钢笔在日记本上写道:“1996年5月25日,晴。今天,我在河边对周晓梅说,我的心里只有她。这不是谎言。冷云成了记忆深处的一个影子,晓梅是握在手中的阳光。晓梅送给我一支钢笔,我们的爱情,需要用它见证。“
写完后,我翻到日记本的前几页,那里密密麻麻写满了对冷云的思念。
我用手指轻轻抚过那些字迹,合上本子,将它放进了抽屉最里层。
第二天一早,我骑着自行车去了镇上,用攒了许久的钱买了一条银项链。链坠是一片小小的梧桐叶,在阳光下闪着柔和的光。
周晓梅收到礼物时,惊喜得说不出话来。“帮我戴上。“
她转过身,撩起头发露出白皙的后颈。
我的手还是有些抖,比上次给她戴发卡时稳多了。银链在她颈间闪着微光,梧桐叶的坠子正好落在锁骨中央,像一枚小小的勋章。
“知道我为什么选梧桐叶吗?“我带她来到院外的梧桐树下,说道,“这棵树见证了我所有的等待和思念。现在,我想让它也见证我们的开始。“
周晓梅的眼眶红了。她从口袋里掏出小刀,在树干上轻轻刻下我们的名字,就在当年我刻下的那道划痕旁边。
“这样,“她满意地看着自己的作品,眼里含着泪水,“它就属于我们两个人了。“
夏去秋来,梧桐树的叶子又开始泛黄。与往年不同的是,我不再为落叶伤感。周晓梅几乎成了我们家的常客,她帮母亲做饭,还学会开那辆三轮车。
“比自行车好掌握多了,“她十分兴奋,高兴地对我说,“就是转弯时,我老怕翻车。“
我笑着看她笨拙地转动方向盘,阳光在她发间跳跃。
这个场景如此熟悉,让我想起多年前教冷云骑自行车的日子。奇怪的是,回忆不再带来疼痛,只剩下淡淡的怀念,就像看一张泛黄的老照片。
自从五月那次远远望见后,我再也没来过这里。
院子静悄悄的,晾衣绳上挂着几件小孩的衣服。我正想离开,突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
“小宝,别跑那么快!“
冷云从屋里跑出来,追着一个两三岁的小男孩。她的头发比上次见时更短了,身材也丰腴了些,笑容依然明亮。男孩踉踉跄跄地跑着,最后扑进她怀里,两人笑作一团。
我站在树后,静静地看着这一幕。心里没有嫉妒,没有不甘,只有一种奇异的平静。冷云过得很好,而我也是。这就够了。
转身离开时,我的脚踩断了一根树枝。“咔嚓“一声脆响,冷云警觉地抬头:“谁在那里?“
犹豫片刻,我从树后走出来:“是我。“
冷云愣住了,怀里的孩子好奇地打量着我。
“得胜哥?“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惊问,“你怎么?“
“路过。“我简短地回答,目光落在她怀里的孩子身上,笑问,“你儿子?“
“嗯,小名叫小宝。“冷云调整了一下抱孩子的姿势,说道,“快两岁了。“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小男孩不安分地扭动着要下地。冷云放下他,轻轻说了句:“小宝,别跑远,当心摔倒。“
“听说你和周晓梅在一起了?“她突然问。
我点点头,承认:“快半年了。“
“她人很好。“冷云笑了笑,说道,“比我适合你。“
我没有接话。远处,小宝正蹲在地上玩石子,嘴里咿咿呀呀地唱着不成调的歌。
“得胜哥,“冷云的声音突然低了下来,说道,“那年……“
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洒在地上,形成斑驳的光影。我看着那些跳动的光点,突然明白她字条上那句话的意思。我们都等错了人,不是因为对方不值得,而是命运为我们安排更好的相遇。
“都过去了。“我朝小宝的方向抬了抬下巴,笑道,“他很可爱。“
冷云的眼睛亮了起来,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儿子的趣事。我安静地听着,偶尔附和几句。临走时,她突然叫住我:“得胜哥,要幸福啊。“
“你也是。“
回家的路上,我的脚步异常轻快。经过小卖部时,我买了周晓梅最爱吃的芝麻糖。
三天后,我开着三轮车去周晓梅家。
周晓梅看见我,眼睛一亮:“你怎么来了?“
“想你了。“
周晓梅的脸红了。
“实话。”我说,”不骗人。“
”你稍等。“周晓梅跑回屋,背后藏着一个书包。她神秘地眨眨眼,笑道,“猜猜,我给你带了什么?“
“芝麻糖?“
“不只这个。“她从包里掏出一本书,《徐志摩诗集》,笑道,“看你老提《红楼梦》,想着换个口味。“
我接过书,随手翻开一页,正好是《偶然》: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喜欢吗?“周晓梅期待地问。
“喜欢。“我合上书,牵起她的手,“回家吧。“
深秋的阳光,温暖而不刺眼,三轮车行驶在乡间小路上,扬起细细的尘土。
到家时,父亲正在修篱笆。看见我们,他停下手中的活计:“回来了?“
“嗯!“周晓梅欢快地应道,从包里拿出一个纸包,笑道,“叔,给您带的烟丝。“
父亲接过烟丝,罕见地道了声谢。
晚饭时,他甚至给周晓梅夹了块最大的鱼肉,惹得妹妹直撇嘴。
晚上,我用周晓梅送的钢笔在新日记本上写道:“1996年10月20日,晴。今天去接晓梅。她送我一本书,徐志摩的诗。读到《偶然》时,突然明白什么是真正的放下。冷云有自己的生活,我也有晓梅。命运待我们不薄。明天要带晓梅去东山看红叶,开三轮车去。“
写完后,我走到窗前。院外的梧桐树在月光下静静伫立,树皮上我和晓梅的名字依稀可见。秋风拂过,几片黄叶飘落,像在跳最后一支舞。
明天,我会和周晓梅一起清扫这些落叶。明年春天,这棵树又会发出新芽,年复一年,生生不息。就像生活,就像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