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一九三一年七月九日,上虞法界寺,致刘质平
- 弘一法师全集之书信(02)
- 弘一法师
- 126字
- 2016-11-02 22:07:20
质平居士丈室:
前复一函,计达慧览。承施修理房合之资,当以奉本寺主,彼谦让不受。今斟酌变通,以是中十金奉呈寺主,充佛像装金之需(今年本寺全佛像装金),即以此功德为仁者消除灾障,增长善根。其余十金,以为朽人请经及其他之用。谨此详复,并致谢意。
弘一疏
七月九日
质平居士丈室:
前复一函,计达慧览。承施修理房合之资,当以奉本寺主,彼谦让不受。今斟酌变通,以是中十金奉呈寺主,充佛像装金之需(今年本寺全佛像装金),即以此功德为仁者消除灾障,增长善根。其余十金,以为朽人请经及其他之用。谨此详复,并致谢意。
弘一疏
七月九日